我們這個時代的言論自由

最近很多朋友問我我對言論自由的看法,令我感到非常的無奈。無奈其一是,我不是做言論自由的,問我這問題幹嘛(我老師才是hate speech的專家,不是我啊)。無奈其二是,作為不是做言論自由只是略知當前討論一二的小渣渣,以前早就寫過兩篇為什麼言論自由是個滿困難的題目、困難在哪裡,為什麼還要問我…

真要我補充說明的話,大概是以下這兩點…

其一:誠然,很多人聽到言論自由這個議題,馬上會想到自由主義宗師John Sturt Mill,開始闡述一番Mill的On Liberty是怎麼講。但是大部分的人在闡述Mill的論述時,都出現暫時性失憶的狀況,好像都忘記Mill是是classical utilitarianism開山祖師之一,他會認為政府不應該干預言論自由這些東西,是因為他認為在「大多數」的狀況下,被干預的人會覺得很不法喜,另外則是,也是有那個不怕萬一只怕一萬,搞不好人家講出來的不中聽的話是真話,去干預的話,一般而言,整個社會的net utility會降低。也就是說,把Mill詮釋成支持there’s a “right to freedom of speech”根本是張冠李戴。

其二:當前對言論自由到底涵蓋的範圍要到哪裡(假新聞能否受到保護?仇恨言論呢?我能夠用言論自由捍衛自己「隨意發放跟前伴侶愛愛時的錄影或是照片」嗎?),很大一部分也是受到Mill的另一個很重要但不知道為什麼很多人都像是暫時性失憶一樣忘記的論述,也就是「傷害原則」(harm principle)。Mill覺得我們雖然原則上不該去干預他人的行為,但是在某些情況,干預他人的行為是道德上站得住腳的(我喜歡這樣翻morally justifiable),好比說當技安要去打大雄時,我向前阻止技安,這是站得住腳的,因為技安這個舉動一做下去,會傷害到大雄。如果你認為「精神傷害」是真有其事,那你開始心頭癢癢的,想把傷害原則從物理上的、肉體上的傷害推廣到「精神上的傷害」,其實也不是什麼太奇怪的事情。不過在英美分析這個傳統下工作的哲學家喜歡準確,一般通常會把言論可能帶來的「傷害」用「冒犯」(offense)去指稱。那當然,認為可以這樣去界定言論自由可以寬到什麼程度的人,就要去處理「言者無心聽者有意」這類型的狀況,所以事情也不是那麼簡單就結束了。

這個問題真的是非常難,社群媒體又帶來諸多Mill那時代的人完全沒有想到的問題,所以最近言論自由又成為政治哲學、應用倫理學中非常多人討論的議題。討論熱烈的程度喔…應用倫理學界最好的年會今年就有兩個panel session跟這個議題有關,大概就是這麼熱烈。因為我真的沒有做言論自由,我只是稍微知道現在學界主要在討論什麼,在這議題上我沒有什麼太強烈的立場,就饒了我吧!

Fig 1. 某年度Annual conference of the society for applied philosophy就有兩個與言論自由有關的Panel,足見言論自由相關從業人員之多、論證攻防之激烈。實在不是我們外行人可以隨便置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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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

接續高中生cosplay納粹的話題。

言論自由的問題很複雜,但主要可以用兩個面向去談。第一個是Mill的傷害原則(harm principle)要怎麼詮釋。我們都知道,言語是可以傷人的,言語暴力對人的影響不亞於肢體暴力,如果我們認為喊Arbeit macht Frei或者是唱Deutschland über alles會對人造成很大的精神傷害,既然這是「傷害」了,那我們就該援引傷害原則,要求政府立法(這邊的法是刑法)管制相關的言論。更細緻一點的當代詮釋,可以參考看看Joel Feinberg的著作,他把感覺比較肉體、物理的「傷害」代換成了權益(interests),Feinberg認為,只要會off-set 到他人的權益,就可以援引傷害原則。或者,用Feinberg的話來說,叫Offense Principle – 冒犯原則。 

各國的立法管制的依據,大概會是往這個方面走。但這種走法,會有一些問題。像這幾年來在歐美國家有點走火入魔的安全空間(safe places)運動就是個例子。這個運動的緣起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有一些活動我是知道,比方說「純女性哲學學生討論哲學聚會」。背後邏輯是哲學界到目前為止還是非常男權,有些男同學雖然只是大學部而已,就會打斷女同學的發言,讓女同學生心畏懼,不敢發言、覺得自己果然低人一等;這種聚會的存在,就是要讓女同學覺得「安全」,可以好好表達自己的意見,成長茁壯。這種運動當然也涵蓋了種族、政治等各方面。立意良善是良善,但問題是,這種主觀感受,有時會讓人覺得有點太誇張。在歐美國家,就曾發生有些學生以此要求學校不得邀請某些作家到學校演講,用的理由就是「某某作家之前公開發表過讓我覺得不舒服的話。要是某某作家在校園中出現,就會讓我覺得很不安全、受到威脅」。有些演講,確實就此被取消。我想未來這樣的事情或許只會更多,不會更少。

另一種很常見的走法則是承認,這些言論未必會立即造成傷害,但主張,這些言論在中長期會形成一種鼓勵的去傷害的力量,讓人以為這些話不只是話,這些話所勾勒出的圖像,是可以實際去做的,最後會導致傷害產生。這種走法很常見於反對BDSM成人影片這些東西上——允許BDSM成人影片的存在就是強化社會中的不平等、允許物化他人等等等。這樣走的問題主要是來自這個論證的滑坡特性。穿穿納粹突擊步兵的制服、SS的制服就會導致社會走向極權社會?這跟同性婚姻合法就會導致人可以跟摩天輪結婚這種論述,長得好像有點像呢?不過,我想,穿制服這些事情會不會導致社會走向集權,這比較是心理學家的工作,這畢竟不是一個哲學家嘴砲就可以嘴出個所以然的問題,需要足夠的實證研究,我們才能知道是否這種滑坡是真的存在。有些心理上的滑坡似乎是真的存在的,比方說說了一次謊,要再說第二次,心理上的糾結就會少了許多。不過,就我所知,這方面的研究,有些也是莫衷一是,有的研究說打暴力電玩跟較低的自我控制力有正相關(打暴力電玩時間長,則自我控制力較低),但也有的研究說並非如此。

第二個討論的面向,是從為什麼要有言論自由去談。有的人當然會主張這是基本人權,不過,就算這是基本人權,在政治的場域,還是要去談一下到底是否不需要有任何管制。Mill之所以會覺得不需要管制言論,很大的原因來自於他覺得讓大家都可以發表自己的意見是最能找到真理的方式,這樣可以帶來很好的效益。沒錯,Mill是個效益主義者,他支持言論自由的理由不是基於這是個不可被剝奪的人權,而是因為言論自由可以帶來很多好處。Mill沒有否認,人有時會把謬論當成寶,真理/真相反而被丟棄在一旁,但是不要氣餒,真理/真相會勝出的。只是,對快要過完2016的我們來說,到底是Mill太樂觀,還是我們太悲觀,這有點難說。坦白說,每次在網路上看到一些謬論,被很多人轉貼按讚,我都會想,到底Mill是對是錯。尤其是看到醫療方面的奇文時,很難不去想會有多少人真的照做,在真理還沒勝出前就已經掛點。

就我的了解,目前大部分的歐美學者是認為言論需要管制,但是到底要管到哪、怎麼管、有什麼理由去管,這些細節上,還是有很多爭議。此外,既然我說「大部分」,意思就是「有部分」認為不該管。認為不該管的人,提出的理由未必跟Mill一樣。總之,言論自由跟其他哲學討論一樣,還有許多爭論。我並不是言論自由這個領域的專家,如果還想要更深入的了解,請到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上的條目查閱相關的著作。

Freedom of Speech: 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freedom-speech/

這篇文章談到歐盟對言論自由的立場,我覺得也滿有意思的:http://amsterdamlawforum.org/article/view/104/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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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義的潘朵拉

很多人以為,讀哲學可以找到人生的意義,但往往,一進入真正的哲學課程,卻發現跟自己想的差異很大。問哲學問題、思考哲學問題,其實比較像是打開潘朵拉的盒子,這些問題平常不問,日子都可以過得好好的,硬是要去問,卻只會發現自己越問越糊塗。比方說,高中生cosplay納粹這檔事,不去問的話,可以跟著加入「這真是太不應該了!」的行列。但真的去問這到底有沒有問題,問下去,只會發現這問題非常難回答。

我理解台灣許多人為什麼會譴責這樣的行為,我同時也認同,台灣的歷史與公民教育有諸多問題——在提到二戰史時,歐洲的重點幾乎是重大戰役發生在什麼時候、綏靖政策等「政策面」的背誦,亞洲戰區也差不多,戰爭的傷痛、戰爭的殘暴,還有戰爭對人性的扭曲,這些問題,反而很少去談。我覺得這是很奇怪的事情。蔣介石自己在中國戰區下達的指令誤殺了多少中國人就不提了,我到現在都不能了解,為什麼納粹德國有這麼多人被認定是犯下嚴重的戰爭罪,但美軍在長崎跟廣島投下原子彈,屠殺了那麼多日本老百姓,沒有人被宣判犯下戰爭罪,要被絞刑。這實在是太奇怪的一件事情了。現在回想起來,在我受教育的那個年代,台灣針對那段時間的歷史的編排,其實比較像是培育新一代鋼鐵之心(Heart of Iron)大師。鋼鐵之心是由一家叫paradox的遊戲公司設計的軍推遊戲,玩家要思考怎麼安排步兵連、砲兵連等等的單位,如果要訓練的話應該把徵集到的兵力訓練成甚麼兵種。但除了兵推以外,玩家還要思考外交博弈,遠交近攻,還是?我們背誦九一八事變、西安事變的年代,還有空間換取時間的策略,不就是一直在談這些軍事史? 

Fig 1. 根據資深玩家表示,國軍若不先安內,把左上角這位同志的部隊剿滅得一乾二淨,再開始積極攘外,之後神州大陸就一定會淪陷!

台灣有許多退役老兵真正經歷過戰爭的傷痛(以及曾經的慰安婦女),但我們的教育卻沒有邀請願意分享的長輩進入教育現場,告訴我們,戰爭的可怕與噁心。我有個朋友的祖父是抗戰的老兵,其實是可以升上少將的,但他拒絕;戰事結束後,他一直茹素至今。說著一口四川鄉音的他說,他這輩子,殺了太多人了。升官,是踏在別人的肉身上,他罪孽已經太深了,他只想念佛贖罪。雖然我的祖父母也是1940年代到台灣,但因為家中很少談論這些事情,朋友的祖父拒絕升遷的故事,大概是我人生第一次對戰爭有比較深刻的感受。國中時我或許是為了標新立異,讀了很多二戰的軍事書,還想學德文,想聽懂元首的演講,現在回想起來,真的很難理解青春期的自己在想什麼。

但現在,我也不是很了解,到底高中生cosplay納粹(還有賽德克巴萊?)這件事情,到底要怎麼思考。第一個問題的當然是,這整個脈絡是什麼。如果是類似吸特樂回來了(Look Who’s Back; Er ist wieder da),這樣的化妝遊行也不是太糟。吸特樂回來了要說的是,其實希特勒如果穿越時空,到現代的德國,大眾很有可能再次被他煽動。電影中有許多片段是請吸特樂跟不知道在拍片的德國民眾互動,有些人在吸特樂開口前,就自己開始發表種族歧視的言論,要吸特樂帶領德國重返榮耀;當然,也有人一見到吸特樂就破口大罵。這部片的演員雖然cosplay了希特勒,模仿希特勒的語調、說話方式模仿得惟妙惟肖,但這部片的意思並不是要鼓吹大家加入納粹,而是告訴我們,其實獨裁者如希特勒,知道民眾要的是什麼,我們的民主很脆弱,如果不警醒,如希特勒一般的獨裁者很可能再次透過民主的手段掌握權力(歷史上,希特勒確實是經過民主過程而掌權)。在這個狀況底下,大多數的人並不會認為這樣的作品有什麼太大的問題,我自己看完吸特樂回來了後,是馬上傳訊息給在當歷史老師的朋友,推薦她有機會的話可以放給學生看,讓學生了解,就算是在學校學過很多納粹歷史的德國公民,遇到像吸特樂這樣高段的獨裁者,未必比自己的祖父母要高明多少。

Video 1. Look Who’s Back!

第二個問題,則是相信自由主義是比較對的立場的人才會遇到的問題——如果cosplay納粹並不是為了表達類似吸特樂回來了的訊息,而是單單純純,就是要故意冒犯他人,那政府(又或是自由主義者)要加以限制甚至是懲罰嗎?如果要加以限制或者是加以懲罰,這樣不是在進行言論審查嗎?言論自由不是大開倒車嗎?大部分的歐洲國家,在這方面,其實非常的不自由。像是鋼鐵之心這些遊戲,雖然玩家可以選擇扮演納粹德國,但是遊戲中的納粹德國,國旗並不是卍字旗,而是用十字旗代替。理由很簡單,在歐洲大部分的國家,拿出卍字旗是違法的,遊戲如果出現,遊戲不只不用賣,可能負責人還會被告。

Fig 2. 鋼鐵之心系列中德軍的代表旗幟就沒有卍字

這麼些管制當然是有理由,但這些理由,對自由主義者來說,卻未必是個好理由。John Sturt Mill在他的論自由(On Liberty)中就曾說過:

The peculiar evil of silencing the expression of an opinion is, that it is robbing the human race; posterity as well as the existing generation; those who dissent from the opinion, still more than those who hold it. If the opinion is right, they are deprived of the opportunity of exchanging error for truth: if wrong, they lose, what is almost as great a benefit, the clearer perception and livelier impression of truth, produced by its collision with error.

事實上,這世界上還真的有國家跟隨Mill跟隨地很緊。即使有公民故意揮舞卍字旗,穿成納粹的樣子,到猶太人的社群遊行,政府最後還是選擇尊重。這個國家就是美國。1970年代末期,一群美國公民組織了美國納粹黨(National Socialist Party of America),還到伊利諾州的史溝祈(Skokie)的猶太人聚落遊行。這事情之後當然也是鬧上了法院,但是伊利諾州的最高法院認為,穿戴卍字旗是表達言論的一種方式,而既然這是言論,那就該受到美國的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即使這樣的「言論」再怎麼令人不悅。

Fig 3. Frank Collin,美國納粹黨領導人
Fig 4. 於芝加哥的Margeutte公園,約攝於1979年

常常有朋友問我,我最近在幹嘛,有時我真的不知道要不要老實說。因為我的研究的緣故,我有時要讀像是「我們有看A片的權利嗎?」(Ronald Dworkin, Do We Have a right to Pornography?)這種文章。這是因為,對於比較喜歡自由主義的人來說,言論自由當然是非常重要的一種自由,但是大部分的自由主義者(包含我自己),卻又會對仇恨言論(hate speech)、A片(pornography)等「言論」有不一樣的感覺。坦白說,如果真的問我,要是高中生cosplay就是要故意讓人不舒服,教育部跟總統府的作法與反應到底適不適當,我是真的不知道。

對美國納粹判決書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考一下這個維基條目:https://en.wikipedia.org/wiki/National_Socialist_Party_of_America_v._Village_of_Skokie

這幾年對Skokie Nazi Rally的討論:http://chicagotonight.wttw.com/2013/01/24/new-film-explores-skokie-s-battle-neo-nazis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介紹:https://en.wikipedia.org/wiki/First_Amendment_to_the_United_States_Constit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