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誠然,很多人聽到言論自由這個議題,馬上會想到自由主義宗師John Sturt Mill,開始闡述一番Mill的On Liberty是怎麼講。但是大部分的人在闡述Mill的論述時,都出現暫時性失憶的狀況,好像都忘記Mill是是classical utilitarianism開山祖師之一,他會認為政府不應該干預言論自由這些東西,是因為他認為在「大多數」的狀況下,被干預的人會覺得很不法喜,另外則是,也是有那個不怕萬一只怕一萬,搞不好人家講出來的不中聽的話是真話,去干預的話,一般而言,整個社會的net utility會降低。也就是說,把Mill詮釋成支持there’s a “right to freedom of speech”根本是張冠李戴。
就我的了解,目前大部分的歐美學者是認為言論需要管制,但是到底要管到哪、怎麼管、有什麼理由去管,這些細節上,還是有很多爭議。此外,既然我說「大部分」,意思就是「有部分」認為不該管。認為不該管的人,提出的理由未必跟Mill一樣。總之,言論自由跟其他哲學討論一樣,還有許多爭論。我並不是言論自由這個領域的專家,如果還想要更深入的了解,請到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上的條目查閱相關的著作。
Freedom of Speech: 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freedom-speech/
我理解台灣許多人為什麼會譴責這樣的行為,我同時也認同,台灣的歷史與公民教育有諸多問題——在提到二戰史時,歐洲的重點幾乎是重大戰役發生在什麼時候、綏靖政策等「政策面」的背誦,亞洲戰區也差不多,戰爭的傷痛、戰爭的殘暴,還有戰爭對人性的扭曲,這些問題,反而很少去談。我覺得這是很奇怪的事情。蔣介石自己在中國戰區下達的指令誤殺了多少中國人就不提了,我到現在都不能了解,為什麼納粹德國有這麼多人被認定是犯下嚴重的戰爭罪,但美軍在長崎跟廣島投下原子彈,屠殺了那麼多日本老百姓,沒有人被宣判犯下戰爭罪,要被絞刑。這實在是太奇怪的一件事情了。現在回想起來,在我受教育的那個年代,台灣針對那段時間的歷史的編排,其實比較像是培育新一代鋼鐵之心(Heart of Iron)大師。鋼鐵之心是由一家叫paradox的遊戲公司設計的軍推遊戲,玩家要思考怎麼安排步兵連、砲兵連等等的單位,如果要訓練的話應該把徵集到的兵力訓練成甚麼兵種。但除了兵推以外,玩家還要思考外交博弈,遠交近攻,還是?我們背誦九一八事變、西安事變的年代,還有空間換取時間的策略,不就是一直在談這些軍事史?
但現在,我也不是很了解,到底高中生cosplay納粹(還有賽德克巴萊?)這件事情,到底要怎麼思考。第一個問題的當然是,這整個脈絡是什麼。如果是類似吸特樂回來了(Look Who’s Back; Er ist wieder da),這樣的化妝遊行也不是太糟。吸特樂回來了要說的是,其實希特勒如果穿越時空,到現代的德國,大眾很有可能再次被他煽動。電影中有許多片段是請吸特樂跟不知道在拍片的德國民眾互動,有些人在吸特樂開口前,就自己開始發表種族歧視的言論,要吸特樂帶領德國重返榮耀;當然,也有人一見到吸特樂就破口大罵。這部片的演員雖然cosplay了希特勒,模仿希特勒的語調、說話方式模仿得惟妙惟肖,但這部片的意思並不是要鼓吹大家加入納粹,而是告訴我們,其實獨裁者如希特勒,知道民眾要的是什麼,我們的民主很脆弱,如果不警醒,如希特勒一般的獨裁者很可能再次透過民主的手段掌握權力(歷史上,希特勒確實是經過民主過程而掌權)。在這個狀況底下,大多數的人並不會認為這樣的作品有什麼太大的問題,我自己看完吸特樂回來了後,是馬上傳訊息給在當歷史老師的朋友,推薦她有機會的話可以放給學生看,讓學生了解,就算是在學校學過很多納粹歷史的德國公民,遇到像吸特樂這樣高段的獨裁者,未必比自己的祖父母要高明多少。
The peculiar evil of silencing the expression of an opinion is, that it is robbing the human race; posterity as well as the existing generation; those who dissent from the opinion, still more than those who hold it. If the opinion is right, they are deprived of the opportunity of exchanging error for truth: if wrong, they lose, what is almost as great a benefit, the clearer perception and livelier impression of truth, produced by its collision with error.
事實上,這世界上還真的有國家跟隨Mill跟隨地很緊。即使有公民故意揮舞卍字旗,穿成納粹的樣子,到猶太人的社群遊行,政府最後還是選擇尊重。這個國家就是美國。1970年代末期,一群美國公民組織了美國納粹黨(National Socialist Party of America),還到伊利諾州的史溝祈(Skokie)的猶太人聚落遊行。這事情之後當然也是鬧上了法院,但是伊利諾州的最高法院認為,穿戴卍字旗是表達言論的一種方式,而既然這是言論,那就該受到美國的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即使這樣的「言論」再怎麼令人不悅。
Fig 3. Frank Collin,美國納粹黨領導人
Fig 4. 於芝加哥的Margeutte公園,約攝於1979年
常常有朋友問我,我最近在幹嘛,有時我真的不知道要不要老實說。因為我的研究的緣故,我有時要讀像是「我們有看A片的權利嗎?」(Ronald Dworkin, Do We Have a right to Pornography?)這種文章。這是因為,對於比較喜歡自由主義的人來說,言論自由當然是非常重要的一種自由,但是大部分的自由主義者(包含我自己),卻又會對仇恨言論(hate speech)、A片(pornography)等「言論」有不一樣的感覺。坦白說,如果真的問我,要是高中生cosplay就是要故意讓人不舒服,教育部跟總統府的作法與反應到底適不適當,我是真的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