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樂的快樂

 比通樂還快樂的,莫過於想通一件困擾已久的事。

昨天我年過六旬的房東們傳給我他們在義大利的快活小日子照,告訴我他們這幾天想到一個新樂子,說是每週要在固定時間到他們現在短居的小村落裡的一座橋上朗誦一首義大利文寫的詩。洗碗時收到這則訊息的我,當下覺得幹你全家怎麼那麼爽我也想去義大利爽誰要在西歐淒風苦雨,但下一秒,我突然想通了可樂那的各種互不理解。

從疫情一開始,就有很多台灣的朋友問我到底為什麼歐洲疫情如此失控,這與文化、歷史背景等等的當然有關,但如此解釋,總搔不著癢處。但在洗碗的當下收到快樂房東傳來的照片,我突然整個想通了。

要歐洲人完全放棄渡假一事,就像是要台灣人裝洗碗機一樣困難。

是的,就跟,要台灣人裝洗碗機一樣,困難。

我可愛的房東們為了去義大利,請了家教遠距教學義大利文,行前做了數次檢測,每天都乖乖戴我送他們的醫療級口罩,就連在他們傳給我的義大利快活小日子照片,每張都是口罩戴好戴滿。兩老十分認真的保護自己,但是假還是必須渡。

洗碗之於台灣人,也是類似的。即便手洗沒有洗碗機的高壓與高溫水柱(而且還更浪費水),但台灣人還是非常認真非常用心的把每個碗盤都用手好好地洗過一輪,即使沒有辦法像洗碗機一樣乾淨(以及省水),但那份心意,還是不容抹滅。那份對手洗碗盤的堅持,也值得我們尊敬。

叮叮聲又響起,放下手中碗盤,看房東又傳給我什麼鬼的我,深深地嘆了口氣,覺得,我實在是個被錯置於台灣人身體的歐洲人——「安西教練,我想要洗碗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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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的泉源

 我跟我姊姊找樂子的方式大相徑庭。雖然從種種跡象來看,我姊比我聰明超過一個馬身,但是我姊對唸書、發廢文、打嘴砲沒什麼太大的興趣。她最喜歡做的事是搶bug票(標錯價所以便宜的離譜的機票)、研究里程換機票跟飯店點數房還有超值米其林餐廳。但我對這些事情真的還好而已,即使我姊告訴我東京哪邊的米其林餐廳午餐只要兩千台幣有找,我通常只是:「喔。那我下次去東京玩你再提醒我。」

我這種阿宅,貪吃歸貪吃、愛玩歸愛玩,對於著什麼飯店坐什麼艙等,真的沒有太多執著,不要太誇張的吵或是難吃就好(我坦承豪經跟經濟艙真的有差)。我對讀讀書,打打嘴砲,跟朋友互酸,還是比較有興趣。前陣子跟朋友去吳哥窟玩,我們一路上就一直玩威利在哪裡,拿著法國吳哥窟學者出的書,一直努力的找到底書上的浮雕重點特寫在哪、在嘟嘟車上因為疑惑為什麼當地檢票人員還需要兼職開嘟嘟車,兩個人瘋狂查柬埔寨的經濟數據(人均GDP、最低工資、警察月薪等等等)、討論到底作為柬埔寨人,讓小孩去上學而不是賣明信片是否真的理性、跟小孩買明信片道不道德,諸如此類諸如此類。一個吳哥窟可以被我們兩個無聊人士玩成這樣,想想也真是百年難得一見的奇景。

也還好我的旅伴不是我姊,不然我一路上一定覺得吳哥窟根本就網美擺拍名勝而已,無聊透頂。而我姊一邊給我看十年前她跟同學去吳哥窟玩時的各種美照時,一邊也覺得還好她不是跟我去,不然她會覺得出來玩怎麼搞得像在上大一東協國家經濟概況通識,一直研究這些,又不是在UNICEF上班還有薪水領。

不過,如果我跟我姊要一起出門,通常也不會弄成一場悲劇。我們深刻理解彼此的歡樂泉源來自不同的地方,安排時的分工、景點規劃都有互相體諒。於我而言,就是體諒一下她人去outlet的快樂,於我姊而言,就是看博物館時啟動人腦降噪模式,把我的各種觀察還有提問filter掉(如:日本的好市多顧客男女比目測是一比九耶!這也太有趣了!)。因此我們一同出遊時,不大會有什麼摩擦。

最近一起處理家族旅行的事情,熱愛組織管理的我姊自然一肩擔起了住宿安排的責任,唏哩呼嚕地便把所有飯店都以「順路」、「同時段住宿價錢最優惠」、「有沒有特色」、「有沒有lounge」、「有沒有含早餐」等條件下去全數訂完。我在旁邊看到貴為前project manager的project manager的我姐,行雲流水地組織著這一切,完全不會不耐煩的用著極其明晰的邏輯篩選出適當的選擇,實在是大為折服。我做這種庶務只要做十分鐘就嫌很煩了,實在難以想像我姊一邊看還能一邊從中得到樂趣。這種人的腦部結構,到底是怎麼構成的呢?

只是,沒想到,一週過後,抱持著無聊看看飯店房價漲到多少取悅一下自己的心態去重新查價的我姊,赫然發現先前用member rate advance purchase scheme早早訂好的房型,竟然硬生生每晚都便宜了約莫七百塊台幣。作為高階會員,是可忍孰不可忍,便派我去寫信跟洋人吵架。

短短的半小時,以吵架維生的我,寫出了一篇酸鹼適中、文情並茂、邏輯清晰、結構嚴謹、層層遞進的抱怨信。寫信當下,一邊寫一邊感到無比的歡愉:我怎麼能這麼會寫抱怨信?我怎麼能用如此文明的方式酸人,高雅不失莊重,用字淺白又不失深度呢?完信後,反覆看了幾遍,一直覺得這實在是飯店訂房抱怨信界的傑出範本,如果學術界有這個領域,我的大作無疑可以在這個領域的A* Journal上發表。

我姊看了看後說:你太誇張了,你真的把這個當論文在寫耶!

我回答道:用英文跟洋人吵架,是我的工作。我的學位也是靠吵架拿到的。能夠優雅、文明地與人吵架,是我人生最大的快樂。小的能貢獻一己之力,讓您了解哲學家的專業素養,也是小的三輩子修來的福氣。

這則故事最重要的啟示是什麼呢?認清每個人快樂的泉源各不相同是建立和諧的人際關係的重要一步,也是團隊經營成功與否的關鍵。

共勉之。

Pluralistic Ignorance

我不大知道Pluralistic ignorance到底要怎麼翻譯成中文才比較好,似乎中文世界中是將這個概念翻作是「多數無知」,但這樣翻譯,感覺起來把Pluralistic這個形容詞想要表達的有「不只一個不一樣的」那樣的異質感變不見了。對我來說這個異質、多樣的感覺,是這個概念的核心,因為他要談的就是,雖然你、我、他是不一樣的人,但我們有可能心有靈犀,有類同的想法。在這個社會中,我們不知道其他人到底是怎麼想,我們以為別人的想法跟自己不一樣,所以就導致了Pluralistic ignorance的狀況產生:其實大家私底下都不喜歡/不想接受某某東西,卻誤以為其實只有自己不喜歡,其他人其實很OK,為了在社群裡不要顯得太突兀,所以就強迫自己假裝喜歡/接受這個某某東西。  

歷史上有很多Pluralistic ignorance的例子,像是美國過去曾經實施禁酒令,其實大部分的人內心都非常討厭這個法律,但因為以為只有自己不喜歡,為了合群,所以就強迫自己接受。其實,大部分的人心裡的想法一模一樣。而也就是這樣的不一樣的人有一模一樣的猜想,就導致了彼此誤以為彼此都接受這樣的法令。

而這幾年來最常被討論的大概是所謂的冒牌貨症候群(Imposter Syndrome),許多在學界的人常為此困擾。不管表現得再怎麼好,許多人心裡總是會有個小聲音告訴自己,你今天得到的都只是僥倖,失去的都是人生,你沒有那麼好,你只是個冒牌貨。有些人後來,就從冒牌貨症候群走向憂鬱或是焦慮,然後對自己的信心更加低落,認為其他人一定都沒有這樣,只有自己是敗組。但事實上,大部分在學界工作的人都有冒牌貨症候群,只是大家不說,大家都以為,只有自己有這個困擾,別人都沒有。

這幾個月以來關於家的討論,不禁讓我想到Pluralistic ignorance。每次聽見那些關於「正常的家」的論述,我的小腦袋不小心就開始想問,如果大家誠實的說出自己的家的狀況,統計統計,到底有多少家可以被算作是正常的家?我的家,絕對是不符合那些高唱守護家庭價值的朋友心中的正常的家所需具備的條件。但我不說,其實新認識的朋友也不會知道我的家不大一樣。我也曾以為我的家很不正常,一些好事多嘴的大人們也愛在我耳邊提醒我這事,但到了國高中時,隱隱約約發現,其實並不是只有我的家不符合正常的家該有的樣子。只是,大家不說,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我的家特別不正常,還是其實所謂正常的家放到這個社會中,才是那個不正常的家。

不過,正不正常,對我來說是次要的。我的家是幸福的家,就好了。

到底鄭宜農家怎樣是干壹週刊屁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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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步之名行迫害傳統觀念之實??

這陣子的同性婚姻的討論,其中一個重要論點讓我覺得滿有意思的——這些進步開放的觀念,是迫害傳統觀念;同性婚姻立法是在污染淳樸的台灣人。

先不論到底台灣人到底淳不淳樸好了(其實我不知道淳樸到底定義是什麼;淳樸的國家,綜藝節目可以如此腥羶色、講黃色笑話讓女性藝人感到不舒服,也是滿幽默的),同性婚姻立法真的會污染、迫害傳統觀念嗎?這個擔憂沒有道理嗎?

關於這個問題,許多所謂的「進步」、「尊重自由」的論述,坦白說真的滿權威、滿迫害的。說到頭來,大概就是一個「你看看所謂的傳統,三妻四妾,那好嗎?不好啊!」的否定論述。這其實並沒有真的尊重多元、尊重自由。一些建立在「你要談沈默的多數那我就來告訴你真正的多數的想法」的論述,當然我們可以笑一笑,說這是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但如果認真進步就是實踐多數人的意志,這離尊重多元、尊重個人自由,就太遠了。我相信這不是一個為同性婚姻辯護的好理由,頂多是瓦解反同志婚姻的論述。瓦解反同志婚姻論述跟建立同性婚姻的正當性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

這不是個很容易處理的問題。當代許多自由主義學者所說的政府應該尊重信仰與價值多元,所以在教育、立法等等的公權力可以施展的空間,都不應該涉入太多,這背後當然有他的歷史背景因素,但如此設計的體制,卻也引人疑竇——這是真的尊重價值多元,還是偷渡世俗主義?

我們可以想見,如果在一個原來是以基督新教教立國的國家施行自由主義學者推薦的政治制度,那麼這個國家的「傳統價值」大概會大大受到動搖。信奉基督新教的人大概會大幅降低,而無神論者則爆炸性的增長。性觀念上,婚前守貞,大概也大幅下降。認為自由主義的政治框架其實不是「尊重多元」,其實是「偷渡世俗主義」、「偷渡個人自由至上」的憂慮,並不是什麼我們三言兩語就該打發掉的無聊抱怨。

如果我們真的尊重多元,就不應該偷渡世俗主義去壓迫傳統。如果我們真的尊重多元,我們也不該強迫他人放下他們的宗教觀念。

很簡單的解套方式當然是強調,尊重多元不是偷渡世俗主義,世俗主義、佛教倫理觀念、基督新教與天主教的倫理觀念等等的,這些倫理觀念,是被擺在同一個天平上,一起被尊重的,所謂的尊重多元跟這些道德觀念,並不是同一層次的「道德」,尊重多元是比這些道德還要更高的一個道德層次。

但問題還是在,這個尊重多元的看法,雖然可以被拿來當作施行自由主義學者所推薦的政治體制的理由,但這還是有問題。不是每個人都買這個尊重多元的帳,有些人就是認為沒有所謂的多元可言,國家應該要想辦法設立一個政治體制,可以讓人民免於永劫、在地獄受苦(這地獄可以是阿鼻地獄也可以是撒旦的地獄,看抱怨的是誰)。而我們選擇使用符合自由主義學者推薦的政治體制而不是另外的體制,這不是又太「偏心」了?一點都沒有尊重其他聲音的意思啊?為什麼偏心所謂尊重多元的「不偏心」就不是個問題?

針對這個問題,Thomas Nagel(他還活著)的回答是:偏心不偏心(being partial to impartiality)確實跟偏心其他的價值不大一樣。Nagel的論述基本上是從康德的傳統來的。康德的倫理學架構裡面,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就是「把人當做目的(end),不要把人當作工具(means)」,意思其實就是,把人當人看,不要將別人當作可以利用、擺佈的工具一樣,你不喜歡的事情,像是被騙,別人也不喜歡,所以不要把騙人這種事情正當化,因為你覺得可以騙人,某意義上來說,你就是把被你騙的那個人,當作成全你更大的計劃的墊腳工具,而不是當作跟你一樣的人看。某一種解讀康德這個原則的方式告訴我們,如果你不喜歡被人強迫接受你不接受的宗教教條,那你也不該強迫別人接受你覺得好的宗教教條,因為這樣的強迫,就是不把對方當作跟自己同等的人來看待,把人當作工具了。

自由的國度最害怕的,就是強加自己的觀念在他人身上——這世界上已經有太多以愛之名而出現的迫害了,對小女嬰行割禮,將女嬰的陰蒂割除的父母,不愛女兒嗎?過去的纏足風俗,也是出於愛。愛,真的不能當作將任何事情都合理化的理由。出於這樣的考量,自由主義者認為將政府的權力限縮,讓社會中的各個成員追求自己心中的價值,最能避免逾越康德的教導的。這個限縮,當然可能會導致既有的傳統價值在社會中佔有的份量逐漸削弱,但這並不是因為這套體制有意為之,這只是很單純的,因為沒有提倡任何特定的價值,社會中的成員自行思考、抉擇後的結果。但這個「自由國度」若真如一些學者所抱怨的,只是披著多元尊重的外皮,但是猛力打壓傳統價值的政權,那麼,這樣的國度,當然一點也不自由。偏心不偏心,跟偏心傳統價值、偏心「進步的價值」,在這樣的觀點之下,當然有很大的差異。

回到這次的婚姻問題來看,某個意義上來說,爭取同性婚姻的權利是一種要求台灣政府限縮自己在婚姻這件事情上的話語權。根據我們既有的法律,只有一男一女才能結婚。這其實是非常「偏心」,非常暴力的法律。他偏袒了「傳統」的價值,而不是在不同的價值之間維持中立,用康德的話來說,就是不將支持非傳統價值的人當做「目的」來看,這些無法被傳統價值認可的關係,成為了為了鞏固傳統價值的犧牲品——工具。當然,要求政府不該偏心特定的婚姻制度,「傳統的婚姻」在婚姻這領域所佔的比例會稍微改變,但這一樣的,我們必須瞭解到,這並不是因為政府「不支持」傳統婚姻,而是因為政府尊重各個婚姻觀念,尊重國民追求不同的婚姻關係的結果。

我當然理解,有些朋友會問,那一夫多妻或是一妻多夫呢?這難道是可以接受的嗎?我想,回答還是一樣,政府是沒有權力、也不該有權力在這些事情上多說什麼,政府只能尊重不同婚姻關係。我們必須尊重那些認真考慮不同的婚姻關係的人他們的想法,就像我們不喜歡別人強加他們的信仰在我們身上一樣,我們怎麼可以強加自己的信仰在別人身上呢?至於人獸戀什麼的,我想這就推論的太過了,婚姻必須要由當事的主體互相做出承諾(在此我考慮到高智商外星人可能想要跟我們這些低能的人類結婚的可能性,所以把人改成主體),貓咪或是狗狗雖然有一些認知能力,但他們的認知功能,就我們現在的科學理解,不大有機會做這種承諾。如果有一天我們發現他們可以做這樣的承諾,那讓人跟貓咪或狗狗結婚又有什麼不可以呢?上帝這種跟人類差異那麼大的存在都可以讓人類受孕了,我們考慮事情還是考慮得周全一點比較好

我當然有我自己的立場,但我的立場,跟我們的政治結構要不要支持我的立場是兩回事。政治結構,要尊重的不只是我的立場,還有其他人的立場。寫這篇文章,只是覺得,許多支持同性婚姻的朋友,真的要小心、要小心,會不會自己在對抗怪物的過程之中,也成了怪物。

寫給我已經在櫃子外的朋友,以及,還在櫃子內的朋友。我愛你們。希望我可以早日給你們的喜帖炸到。

對當代民主社會應該怎麼處理多元價值衝突有興趣的朋友

可以參考Nagel在1987年所寫的Moral Conflicts and Political Legitimacy 

這篇日後Nagel改寫成他於1991年出版的Equality and Partiality這本書中的其中一章,叫做Toleration。

Nagel的說法當然也有遭到一些批評,像是1987年的文章中有些論點,也被Joseph Raz在Facing Diversity: The Case of Epistemic Abstinence中挑戰(後來Nagel就覺得自己確實錯了)。不過,看看法律哲學、政治哲學的前輩怎麼論述,總是可以學到許多東西、避免掉許多思考上的盲點。 

Nagel當時面對的是來自社群主義者的挑戰(他們覺得principle of neutrality 包藏禍心,根本是壓迫傳統來的)。大師的立場我向來知道,大師不會犯這麼低級的錯誤的。

不過,其實也不是單純改寫,一些「進步人士」在網路上對傳統價值確實是採這樣的批評態度,確實令人憂心。他們沒有發現這樣又落入自由主義所要批判的不包容多元價值。許多人拿三妻四妾論述的理由,其實就是要否定傳統作為一個需要被尊重的價值,而不是大膽一點的說國家本來就該連三妻四妾這樣的婚姻關係都尊重,這實在也是很有趣的現象。

這邊talking pass的原因,可能是這樣:所謂的權威或是壓迫,在這邊不是直接針對某些人的行為該怎麼做,這種抱怨其實是「跟著我這樣做」的人會變少,壓迫到「我的族群」的生存空間。這邊我覺得很有意思的地方是,擁護傳統價值的人,在論述時,常常好像認為有另外一個高於個別成員的「族群」、「社會」存在,維繫這樣的「社會」的存在,比尊重個別成員重要。像Lord Devlin反對the wolfden report的論證,就是男性間的性行為與合意性交易若除罪化,會危及英國作為一個基督教社會的存續,所以跟改這樣的法條,行為跟叛國通敵、意圖覆滅國家一樣。我覺得這現象滿有趣的。